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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实施2020年设备采购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我校2020年设备采购计划(年度预算)已被批准,现已进入实施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集中采购要点

1、 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已发送单位)执行,不能更改。

2.、凡250万元(含)以上需进行特殊采购的仪器设备须经过市财政委和市采购中心审批。设备一经申报进入采购程序,其采购方式不得更改。

3、需要进行招标采购的设备请抓紧论证并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如为进口设备)、《深圳大学政府集中采购仪器设备购前论证表》、《货物采购需求模板》表格。

4、其余非招标类政府集中采购设备,如采用商场供货的采购方式的,访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场页面http://www.szzfcg.cn/goods/goodDisplay.do从设备清单中选择后申报(据深财购【2019】47号,2019-2020年调整后的电商为:史泰博、苏宁易购、京东、壹办公、齐心办公、怡亚通、家电网、赛格、天虹和深商e天下)。如采用竞价采购,请填写《竞价采购的模板》。

5、项目内所有政府集中采购设备必须在“深圳大学设备采购管理系统”办理申报。

6、属财政委经常费项目的台式电脑将统一打包采购,招标完毕将统一分发(科研经费与其他项目的电脑不打包)。

7、凡需进口或进行特殊采购的仪器设备由于申请审批时间较长,务必提前准备材料以免错过申报时限。

二、学校集中采购要点

1、根据深财购【2019】30号,单台套或者单批量20万元(含)以上250万元以下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设备,纳入学校自主采购范围。此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实施学校集中采购。

2、一般部门预算内项目的学校集中采购计划采取集中审核,审核完成的学校集中采购计划将由设备部统一在“深圳大学设备采购管理系统”中录入。

3、学校集中采购计划必须在“深圳大学设备采购管理系统”办理采购申报。在系统提交《校内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5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如为进口设备)《深圳大学政府集中采购仪器设备购前论证表》、《货物采购需求模板》。

三、自行采购要点

1、财委经常费按项目管理,每个项目将发放项目卡(已发送),各单位凭项目卡报帐。

2、单台套或单批量价值在三万(含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设备必须在招投标管理中心的“深圳大学自行采购竞价系统”进行采购。

3、需要校内竞价的设备要求于2020年10月31日前在竞价系统完成竞价流程,确保12月10日完成付款手续。

四、实施截止日期及报账要点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26日,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6日。一般项目付款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逾期申报或付款项目将视为无效,采购资金将被财政委无条件收回。因此,请各单位尽早完成采购申报工作(特别是国际招标与进口设备)。

2、财委对预算执行与付款进度的要求年中考核,因此各单位加强对采购进度进行监控,避免资金被核减。

3、高端人才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办理付款时,请将有关付款单据(中标通知书、发票、固定资产报增单、验收报告、合同等)交实验与设备部,后由计财部向市财政委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手续。不能自行持“自行采购经费卡”到计财部报账。纵向科研经费项目可自行持材料到计财部报账。

      实验与设备部

                             2020年4月7日

联系人:罗青(进口产品、特殊采购申请) 电话:26536608

   牛晓巍(采购论证、进出口货物) 电话:26534086

     张欣茹(采购申报、合同)   电话:26534473

     刘盈 (预算与计划)      电话:26536233

     王吉春(学校集中采购及自行采购) 电话:265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