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1﹞3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2023年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启动深圳大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金种子项目征集工作,为备战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做好充足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 深圳大学在校生;
2. 深圳大学毕业5年内校友(即2019年及以后毕业)。
二、赛道及组别
(一)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
1. 参赛项目类别
(一)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 参赛组别及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研究生创意组、本科生/研究生初创组、本科生/研究生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本科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国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 研究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国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3) 本科生/研究生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
(4) 本科生/研究生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1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获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 参赛项目类别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 参赛组别与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
(1)公益组
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创意组
项目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3)创业组
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项目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参赛要求
1.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2.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5.鼓励我校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创业项目,与其指导的学生共同组建创业团队,由学生负责申请,将科研与创业结合,推动产学研落地。
四、学校奖励
根据《深圳大学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办法(修订)》 (深大校发〔2023〕84号),详见附件1。
1. 竞赛获奖学生可获得学分奖励、研究生推免资格奖励、研究生推免资格评定绩点上浮奖励和奖金奖励等。
2. 竞赛获奖指导教师可获得教学工作量奖励、教学成果奖认定奖励、申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优先奖励、研究生招生指标倾斜奖励和绩效奖金奖励等。
如有意愿请在3月25日前将项目ppt与商业计划书发送至:854701466@qq.com,遴选后对其中的金种子项目,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将给予项目辅导,团队搭建,材料优化等服务。咨询电话:13691848751 郑老师。
注:以上为参考去年赛事通知,后续以今年最新通知为准!
深圳大学创业园公众号
深圳大学双创中心服务号
附件1:关于印发《深圳大学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办法(修订)》 的通知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