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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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使用须知

1.各学期的专项教学使用计划在使用的前一学期末送交实验中心办公室,以便根据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实验室的使用。临时使用,根据各实验室开放使用具体规定执行。如需预约,请联系实验中心预约申请。

2.实验室的资产、仪器原则上不对外借用,如确需要,须经过实验中心批准方可借用。借用者须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实验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妥善保管设备,并按时归还。使用中如有损坏和丢失,分清责任,照价赔偿。对于屡次损坏和遗失设备的借用者,谢绝其再次借用。

3.进入实验室后,要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严格按照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实验。

4.在实验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实验,保持现场,并马上将详细情况向指导教师报告,待查明原因,并作出妥善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实验。

5.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关闭实验室内电源和水源。要把实验用的工具、器材等整理放好。当面向主管人员交待清楚,在取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要爱护实验室的一切财物、凡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物品,一律不准动用。

8.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它仪器设备,致其损坏者,根据情节要给予批评或处分,并要按规定赔偿损失。

9.实验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养成文明作风。

10.凡在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必须遵守本规则,否则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参加实验。

11.实验室按学期规定时间开放使用,如有特殊使用需要延长时间,必须向负责老师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安排。